根据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要求,我校需发放高延武等19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三千元奖励,陈国帅等125人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独生子女费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)
从即日起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2月19日-23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校计生办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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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、邢台学院2020年每月十元独生子女费发放名单
附件2、邢台学院2020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奖励发放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