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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职责
发布时间:2012-04-12  查看次数:

 

邢台学院工会委员会职责

 
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,也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。其主要任务是: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在院行政的支持下,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其职责是:
一、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、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。
二、组织和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,依法行使民主权利。
三、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,协助院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五、        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、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深入教职工听取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党委、行政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。
六、       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、劳动竞赛、评比、表彰活动。
七、        负责“教职工之家”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八、        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,为社会服务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。
九、        负责工会的组织工作和文秘工作。做好新会员的发展、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分工会组织建设。
十、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会费的收缴工作,用好工会经费,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和监督。

十一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