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通知公告
关于发放高延武等144人独生子女费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0-12-19  查看次数:
根据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要求,我校需发放高延武19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三千元奖励,陈国帅125人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独生子女费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)
从即日起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2月19日-23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与学校计生办联系。
  联系地址:主楼1306室
  联系电话:3893038